一快递员谎称货物因违禁被扣留 诈骗货主“赎金”1.4万元
[知识] 时间:2026-09-29 07:07:45 来源:痛心疾首网 作者:探索 点击:22次
原标题:一快递员谎称货物因违禁被扣留 诈骗货主“赎金”1.4万元

海峡网讯 (厦门晚报 记者 陈军 通讯员 集法宣)邮寄的赎金香烟因物流公司认定为违禁品被退回,快递员陈某却骗顾客“香烟已被扣”,快递要求顾客缴交1.4万元罚款才能取回。员谎元近日,称货集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起诈骗案件,物因违禁被告人陈某因犯诈骗罪,被扣被依法判处拘役6个月、留诈缓刑1年,骗货并处罚金3000元。主万
90后的赎金陈某从外地来厦务工,几年前进入一家物流公司做快递员。快递自去年8月开始,员谎元陈某陆续接到顾客老刘(化名)的称货订单,帮助其邮寄货物。物因违禁陈某接单后并未对老刘邮寄的被扣货物进行规范检查,便草草地直接装箱发货了。去年9月初,物流公司在快递抽检中发现,老刘委托陈某邮寄的一批货物都是香烟,总共有数十件。根据该物流公司的规定,香烟属违禁品,不能直接通过物流发货,公司遂通知陈某将货物取回,并退还给顾客。
陈某取回老刘的这批香烟后,却不禁动起了歪脑筋。他告诉老刘,邮寄的香烟已经被公司查扣了,老刘要拿回这批香烟,得缴纳2万元罚款才行。老刘听后并未怀疑,经过一番讨价还价,扣除老刘当时预缴给公司的运费,两人将“赎”回香烟的价格商定在1.4万元。
然而,这批香烟由于涉嫌假烟,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,陈某设下的骗局最终东窗事发。收到诈骗款短短几天后,陈某便被公安机关抓获。归案后,陈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,并退还老刘1.4万元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陈某以拿回货物需缴纳罚款为由,骗取他人1.4万元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同时,鉴于被告人陈某具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,对其依法可以从轻处罚,并适用缓刑。据此,法院作出前述判决。该判决现已正式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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